武家庄镇人民政府
关于设立“武家庄镇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站”
的通知
为推进我镇戒毒康复工作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贯彻落实《吕梁市关于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》,武家庄镇人民政府决定设立“武家庄镇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站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办公场所
武家庄镇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站设在镇政府院内,占地面积12平米。
二、人员组成
武家庄镇社区戒毒(康复)工作站设主任一名,由武家庄镇综治办主任担任,副主任由派出所所长、司法所所长、武家庄镇卫生院院长担任,工作人员由派出所社区民警、武家庄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,另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。
三、工作职责
1、依据公安机关出具的《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》,与吸毒人员签订《社区戒毒协议》;
2、开展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帮助、教育和监督工作;
3、根据有关规定,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定期进行检测和必要的药物维持治疗,对违反社区戒毒康复协议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;
4、对责令社区康复人员开展社区康复工作。
中阳县武家庄镇人民政府
2017年3月2日